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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幽微的極度奢華- Shahtoosh是都會貴婦上山下海的保暖之道
from Kaili Peng
https://www.kailipeng.com/article.php?rs=157
就算在紐約屬最高級、最具影響力也最不可能偏漏任何時髦物件的時裝百貨公司Bergdorf Goodman與Barneys New York裡猛逛,通常我們也遇不到它。它要你殷殷尋問、秘密探求,它完全不需要被陳列。
這個東西的名字叫Shahtoosh,是一種毛料,是真正可以伴你一生而永遠令你愛不釋手的最頂級毛料。通常它的呈現只有圍巾披肩一種形式。一條標準而純粹的披肩,尺寸為六十公分寬、一百八十公分長,兩邊有五到六公分狀極纖弱的穗穗加上手工編打的精巧小結。想擁有這樣一條羊毛極品圍巾披肩,必須說再見的鈔票最少得準備一萬兩千元美金現鈔,前提還得是不怕犯罪,而且,它的行情是每一季以不可思議的價格節節再攀升。
九七年是Shahtoosh風潮悄悄由西藏高原吹向世界各地各個時尚都市重要的一年,紐約是其中之最。我們可以在引領風騷的幾本融合尖端時尚與藝術的雜誌如Visionaire、In Style裡頭,看到一些新起的東西方時尚影響者如Joyce Ma及其女兒、影星莎朗史東、葛妮絲派特羅、禮服設計聞名的Vera Wang等分別以不同數量、不同顏色的Shahtoosh在不同的場合出現。
馬太太Joyce算是最會用的一個人,在她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同時有三、四條Shahtoosh輕暖蜿蜒的在她雖已有年紀,但仍然秀氣的細長肩頸間掛搭盤繞。莎朗史東如埃及人般把它纏綁於脖子,頂著剛睡醒的亂髮與Gap運動衣去街角的熟食店買菜。而年輕的葛妮絲派特羅則喜歡把它整個捏在手盤裡,一席露肩禮服帶著進頒獎典禮,以對付不時的寒風與冷氣。
因為它的沒有重量,三、四條六十公分寬的圍巾只見成了兩三縷繞指柔般的浣溪紗,也因著它的極度溫暖,用它的人往往不需胭脂即已滿面暈紅,自有一股異常的美麗。Shahtoosh真是有如此的魔力,對它最好的頌讚就是直接的觸摸。不需整個手掌,光只是指尖小小的一碰,觸覺轉換間,你已然知曉什麼叫做享樂。
遇見百分之百的Shahtoosh之經歷,相信每個人都不同,我在九六年冬天曾經誤打誤撞買到過一條,那是在它的價格還沒有那麼離譜的時候。
九六年的紐約,冬天來的特別早,十一月就已經冷得毛皮大衣、鵝絨外套全部出籠了。我是去會一個久沒碰面的女朋友Heather,音樂院研究所畢業她就回到紐約,據說再也不彈琴不練琴,全心的在華爾街幫她的猶太父親經營一些樣目頗為奇特的貿易往來。約了吃午餐的,我先去了林肯中心對面看了個早場美製義大利電影『大宴』,裡頭一堆的美味義大利菜色看得我飢腸轆轆,捏著半杯冷掉的卡布其諾,坐在暖氣還算可以的計程車裡趕往第五街和第六街之間的21 Club,腦子裡一直盤算著待會兒要學賈桂林吃那傳統的俱樂部招牌菜Chicken Hash ? 還是吃它新的主廚Michael Lomonaco自己發明的松露醬汁鵪鶉沙拉與一大碗磨菇玉米粥?
一被帶位到Heather的位子我就嚇了一跳,遠遠一頭坐了個阿拉伯長相的男人,旁邊兩排六、七個顯而易見不是他太太就是他女兒的半蒙面女人;附近幾桌不是剛從Tiffany 就是Cartier出來的女人,一邊假裝優雅的啜飲著香檳,一邊用眼角不停的掃射我們。服務人員很快送上了食物,都是Heather自作主張的幫我點了。還來不及跟她抱怨,她小姐已附耳過來要我快快吃完 ,要帶我去看好東西。
懵懵懂懂被一群阿拉伯女人擠進了長型大轎車,每個人身上所謂屬於個人的味道把我弄得鼻塞過敏又昏昏欲睡。進了Heather在華爾街的辦公室之後,我忙不迭地找了個最遠的位子坐了下來,那一路上不發一言,尊貴如王的男人跟我對看了一眼,也在房間的另一角坐下。他的女人們則紛紛開始脫外面的罩衫,我看傻了眼,時空彷彿由遙遠的中東一下拉回現代紐約,每個人在罩衫下都是最時新的穿著。Heather用對講機吩咐秘書要咖啡,這些女人已經都端坐在舒適的沙發上,咖啡來的同時,Heather開了牆上嵌鑲式的長型保險箱,拿出了十數個小孩手掌大小的錫罐子,阿拉伯女人全圍了過來,錫罐子一個一個被打開,每一個都像變魔術似的幻化成一匹匹雲霧般輕柔的超大Shahtoosh。
女人們嬌笑驚呼,幾十隻手搶著自己要的顏色往身上披,她們不去照鏡子,只要來給這男人看一看,他點了頭,這東西就是她的了。Heather給了我一條,這織品真是一碰到就有如整隻手緩緩淋過溫熱的奶油一般,馬上令人產生強烈感官的悸動,我們的阿拉伯大亨只是不斷的說:『Meringue』、『Meingue』,意思是:『蛋糕上頭最細緻的那一層由蛋白及糖打成的泡泡』。
據這阿拉伯男人說:Shahtoosh源產於冬天淒厲酷寒的西藏高原一帶,這種被喻為稀世珍寶的質材,就是取自這裡幾近絕種的兩種野生羚羊毛(Antelope,Chiru)製造而成。
想知道它為什麼這麼貴?要知道西藏蒙古一帶,冬天是超級的又冷又長,偏偏這風靡整個西方的羚羊毛又只有在海拔一千四百英尺的高山上才有,而且這羚羊是非常不隨便的動物,性愛活動隱密而且完全得看心情,繁衍也就很難大量了。
要製成Shahtoosh,獵人們得先要獵捕得到已經為數不多而又脾氣不好的野羚羊,去掉外層它用來防風的較硬的外毛,剩餘的柔軟裡毛,就是將來可能在你的衣櫃裡佔一個重要空間的毛衣原料。
這裡毛在外面的硬毛被剪開之前,它會一直有自然褪換的現象,已經褪卻的柔細裡毛就參差的埋藏在粗硬的外層針毛中,要取出這些裡毛的唯一方法,就是用人的手慢慢耙梳;經過手工耙梳後,裡毛變得又輕又軟,每一根毛大概比我們人類毛髮的直徑六分之一還細。但這還不是織成Shahtoosh所能用的毛,基本上Shahtoosh只用這裡毛的頸子下和肚子下幾近於絨毛狀的軟毛;所以一翻到這個部位,靠這價比鑽石的毛毛發達的原住民們,是既興奮又小心翼翼的一點一點用梳子耙,一次一隻,一隻又只得幾盎司的毛,通常這如果不是隻特別特殊的羊,一隻羊一年大約可以提供八十公克的毛,三隻羊大概可以得個一條三十公分乘以六十公分的圍巾,要織成馬太太Joyce用的那種六十乘以一百八大小的披肩,可想而知我們需要多少隻羚羊。
我的Shahtoosh大約只跟了我兩年,這期間我真是隨時都用的著它。它跟著我上山下海、滑雪騎馬、參加金曲獎、去大學上課校園演出——媽媽笑我好似回到幼兒時代,去哪兒都帶著襁褓巾。坐飛機時它可以張開來當薄毯將我暖烘烘的裹住,下了飛機若遇上大太陽,它也可以整條疊起來塞在口袋裡。我還常常拿它來表演遊戲給好朋友看:你知道,這樣大的一條披肩,以我這樣一百七十公分高,也算手長腳長的一個人把它橫著拿,任是兩手再怎樣的有瑜伽功夫往外平伸也不夠拉直它,卻可以被溫柔的兩指一圈,將整條Shahtoosh披肩鬆鬆軟軟地穿過一個四十八號指圍的戒指環,穿出來後馬上又重新一絲無紋的躺在你面前,非常之靜謐而且優雅。
或許因為太愛它,就在今年的八月,天氣反常的略有涼意,我帶著它去吃鮮蝦扁食米粉,吃完了身體很熱,將它跟一堆書一起,夾在手腕內側走路回家,到家要按電梯時它已經不見。發了狂似的回去路上尋找,夜晚的台北,遺落的東西要失而復得幾乎是不可能。我失去了我的Shahtoosh.。
現在任何進行Shahtoosh的買賣行為都是違反聯合國的保護瀕臨絕種動物貿易法,但就像所有被禁絕的事物一樣,越是禁它,有時就越凸顯它的誘惑。Heather告訴我說,現今的華爾街貿易商到中國、西藏、印度、尼柏爾等地進行各種預謀好的Shahtoosh黑市交易,其過程比起007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只希望撿到我的Shahtoosh的人能認識它的好,可別把它當成一條染色不均而料子不錯的圍巾使用。如果你碰巧撿到了這樣一個東西,找個結婚戒指來,如果它能輕易穿過你的戒指而完全不留皺紋,很可能你擁有一條時尚界最熱門的Ring Shawl——Shahtoosh。
神秘幽微的極度奢華- Shahtoosh是都會貴婦上山下海的保暖之道
from Kaili 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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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在紐約屬最高級、最具影響力也最不可能偏漏任何時髦物件的時裝百貨公司Bergdorf Goodman與Barneys New York裡猛逛,通常我們也遇不到它。它要你殷殷尋問、秘密探求,它完全不需要被陳列。
這個東西的名字叫Shahtoosh,是一種毛料,是真正可以伴你一生而永遠令你愛不釋手的最頂級毛料。通常它的呈現只有圍巾披肩一種形式。一條標準而純粹的披肩,尺寸為六十公分寬、一百八十公分長,兩邊有五到六公分狀極纖弱的穗穗加上手工編打的精巧小結。想擁有這樣一條羊毛極品圍巾披肩,必須說再見的鈔票最少得準備一萬兩千元美金現鈔,前提還得是不怕犯罪,而且,它的行情是每一季以不可思議的價格節節再攀升。
九七年是Shahtoosh風潮悄悄由西藏高原吹向世界各地各個時尚都市重要的一年,紐約是其中之最。我們可以在引領風騷的幾本融合尖端時尚與藝術的雜誌如Visionaire、In Style裡頭,看到一些新起的東西方時尚影響者如Joyce Ma及其女兒、影星莎朗史東、葛妮絲派特羅、禮服設計聞名的Vera Wang等分別以不同數量、不同顏色的Shahtoosh在不同的場合出現。
馬太太Joyce算是最會用的一個人,在她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同時有三、四條Shahtoosh輕暖蜿蜒的在她雖已有年紀,但仍然秀氣的細長肩頸間掛搭盤繞。莎朗史東如埃及人般把它纏綁於脖子,頂著剛睡醒的亂髮與Gap運動衣去街角的熟食店買菜。而年輕的葛妮絲派特羅則喜歡把它整個捏在手盤裡,一席露肩禮服帶著進頒獎典禮,以對付不時的寒風與冷氣。
因為它的沒有重量,三、四條六十公分寬的圍巾只見成了兩三縷繞指柔般的浣溪紗,也因著它的極度溫暖,用它的人往往不需胭脂即已滿面暈紅,自有一股異常的美麗。Shahtoosh真是有如此的魔力,對它最好的頌讚就是直接的觸摸。不需整個手掌,光只是指尖小小的一碰,觸覺轉換間,你已然知曉什麼叫做享樂。
遇見百分之百的Shahtoosh之經歷,相信每個人都不同,我在九六年冬天曾經誤打誤撞買到過一條,那是在它的價格還沒有那麼離譜的時候。
九六年的紐約,冬天來的特別早,十一月就已經冷得毛皮大衣、鵝絨外套全部出籠了。我是去會一個久沒碰面的女朋友Heather,音樂院研究所畢業她就回到紐約,據說再也不彈琴不練琴,全心的在華爾街幫她的猶太父親經營一些樣目頗為奇特的貿易往來。約了吃午餐的,我先去了林肯中心對面看了個早場美製義大利電影『大宴』,裡頭一堆的美味義大利菜色看得我飢腸轆轆,捏著半杯冷掉的卡布其諾,坐在暖氣還算可以的計程車裡趕往第五街和第六街之間的21 Club,腦子裡一直盤算著待會兒要學賈桂林吃那傳統的俱樂部招牌菜Chicken Hash ? 還是吃它新的主廚Michael Lomonaco自己發明的松露醬汁鵪鶉沙拉與一大碗磨菇玉米粥?
一被帶位到Heather的位子我就嚇了一跳,遠遠一頭坐了個阿拉伯長相的男人,旁邊兩排六、七個顯而易見不是他太太就是他女兒的半蒙面女人;附近幾桌不是剛從Tiffany 就是Cartier出來的女人,一邊假裝優雅的啜飲著香檳,一邊用眼角不停的掃射我們。服務人員很快送上了食物,都是Heather自作主張的幫我點了。還來不及跟她抱怨,她小姐已附耳過來要我快快吃完 ,要帶我去看好東西。
懵懵懂懂被一群阿拉伯女人擠進了長型大轎車,每個人身上所謂屬於個人的味道把我弄得鼻塞過敏又昏昏欲睡。進了Heather在華爾街的辦公室之後,我忙不迭地找了個最遠的位子坐了下來,那一路上不發一言,尊貴如王的男人跟我對看了一眼,也在房間的另一角坐下。他的女人們則紛紛開始脫外面的罩衫,我看傻了眼,時空彷彿由遙遠的中東一下拉回現代紐約,每個人在罩衫下都是最時新的穿著。Heather用對講機吩咐秘書要咖啡,這些女人已經都端坐在舒適的沙發上,咖啡來的同時,Heather開了牆上嵌鑲式的長型保險箱,拿出了十數個小孩手掌大小的錫罐子,阿拉伯女人全圍了過來,錫罐子一個一個被打開,每一個都像變魔術似的幻化成一匹匹雲霧般輕柔的超大Shahtoosh。
女人們嬌笑驚呼,幾十隻手搶著自己要的顏色往身上披,她們不去照鏡子,只要來給這男人看一看,他點了頭,這東西就是她的了。Heather給了我一條,這織品真是一碰到就有如整隻手緩緩淋過溫熱的奶油一般,馬上令人產生強烈感官的悸動,我們的阿拉伯大亨只是不斷的說:『Meringue』、『Meingue』,意思是:『蛋糕上頭最細緻的那一層由蛋白及糖打成的泡泡』。
據這阿拉伯男人說:Shahtoosh源產於冬天淒厲酷寒的西藏高原一帶,這種被喻為稀世珍寶的質材,就是取自這裡幾近絕種的兩種野生羚羊毛(Antelope,Chiru)製造而成。
想知道它為什麼這麼貴?要知道西藏蒙古一帶,冬天是超級的又冷又長,偏偏這風靡整個西方的羚羊毛又只有在海拔一千四百英尺的高山上才有,而且這羚羊是非常不隨便的動物,性愛活動隱密而且完全得看心情,繁衍也就很難大量了。
要製成Shahtoosh,獵人們得先要獵捕得到已經為數不多而又脾氣不好的野羚羊,去掉外層它用來防風的較硬的外毛,剩餘的柔軟裡毛,就是將來可能在你的衣櫃裡佔一個重要空間的毛衣原料。
這裡毛在外面的硬毛被剪開之前,它會一直有自然褪換的現象,已經褪卻的柔細裡毛就參差的埋藏在粗硬的外層針毛中,要取出這些裡毛的唯一方法,就是用人的手慢慢耙梳;經過手工耙梳後,裡毛變得又輕又軟,每一根毛大概比我們人類毛髮的直徑六分之一還細。但這還不是織成Shahtoosh所能用的毛,基本上Shahtoosh只用這裡毛的頸子下和肚子下幾近於絨毛狀的軟毛;所以一翻到這個部位,靠這價比鑽石的毛毛發達的原住民們,是既興奮又小心翼翼的一點一點用梳子耙,一次一隻,一隻又只得幾盎司的毛,通常這如果不是隻特別特殊的羊,一隻羊一年大約可以提供八十公克的毛,三隻羊大概可以得個一條三十公分乘以六十公分的圍巾,要織成馬太太Joyce用的那種六十乘以一百八大小的披肩,可想而知我們需要多少隻羚羊。
我的Shahtoosh大約只跟了我兩年,這期間我真是隨時都用的著它。它跟著我上山下海、滑雪騎馬、參加金曲獎、去大學上課校園演出——媽媽笑我好似回到幼兒時代,去哪兒都帶著襁褓巾。坐飛機時它可以張開來當薄毯將我暖烘烘的裹住,下了飛機若遇上大太陽,它也可以整條疊起來塞在口袋裡。我還常常拿它來表演遊戲給好朋友看:你知道,這樣大的一條披肩,以我這樣一百七十公分高,也算手長腳長的一個人把它橫著拿,任是兩手再怎樣的有瑜伽功夫往外平伸也不夠拉直它,卻可以被溫柔的兩指一圈,將整條Shahtoosh披肩鬆鬆軟軟地穿過一個四十八號指圍的戒指環,穿出來後馬上又重新一絲無紋的躺在你面前,非常之靜謐而且優雅。
或許因為太愛它,就在今年的八月,天氣反常的略有涼意,我帶著它去吃鮮蝦扁食米粉,吃完了身體很熱,將它跟一堆書一起,夾在手腕內側走路回家,到家要按電梯時它已經不見。發了狂似的回去路上尋找,夜晚的台北,遺落的東西要失而復得幾乎是不可能。我失去了我的Shahtoosh.。
現在任何進行Shahtoosh的買賣行為都是違反聯合國的保護瀕臨絕種動物貿易法,但就像所有被禁絕的事物一樣,越是禁它,有時就越凸顯它的誘惑。Heather告訴我說,現今的華爾街貿易商到中國、西藏、印度、尼柏爾等地進行各種預謀好的Shahtoosh黑市交易,其過程比起007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只希望撿到我的Shahtoosh的人能認識它的好,可別把它當成一條染色不均而料子不錯的圍巾使用。如果你碰巧撿到了這樣一個東西,找個結婚戒指來,如果它能輕易穿過你的戒指而完全不留皺紋,很可能你擁有一條時尚界最熱門的Ring Shawl——Shahtoosh。